东阳光昨晚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拟向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及/或其控股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不超过51.41%股权。
经初步研究和测算,预计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广药与公司均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若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预计将在2021年10月31日前披露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规定编制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本次交易草案。
本次交易目前尚处于筹划阶段,具体交易方案尚需进一步论证,沟通本次交易后续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内外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东阳光公告表示,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本次交易中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东阳光称,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不再从事医药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将在夯实现有的高纯铝—电子光箔—电极箔—铝电解电容器的一体化电子新材料产业链,空调热交换器产业链和氯氟循环经济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基础上,深化相关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积极在相关领域拓展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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