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艾伯科技发布公告,于2023年3月7日,认购人(艾伯资讯(深圳)有限公司)与目标公司(杭州一芯微科技有限公司)订立谅解备忘录,认购人拟透过认购目标公司不超过5%股权的方式投资目标公司,代价为不超过4000万港元,须以现金支付(可能认购事项)。
于2023年3月7日,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公司有意提呈配售股份以供认购,并委任配售代理根据配售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按尽力基准单独及独家配售及促使认购配售股份。配售代理将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于配售期内按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1.5港元认购最多5333.2万股配售股份。
最多5333.2万股配售股份占本公告日期现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99%;及经配售事项扩大后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40%。配售股份的总面值将为53.33万港元。
配售价1.50港元相当于股份于配售协议日期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1.5港元。假设配售代理成功配售所有配售股份,配售事项的最高所得款项净额约7789万港元将用作以下用途:约51.4%认购目标公司新股份;约24.3%用于偿还未偿还负债;及约24.3%用于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倘可能认购事项并无落实,配售事项的最高所得款项净额约7789万港元将以下用途:约50%用于偿还未偿还负债;及约50%用于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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