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拟转让子公司股权,中创环保于8月3日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根据公司此前的回复,转让子公司经营趋于稳定,业绩大幅增长。然而,在短时间内,中创环保将出售其所有股份。要求深交所说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可能利用子公司向业绩承诺方变相输送利益或放宽业绩承诺考核。
关注函显示,2022年8月1日,中创环保披露了《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拟将子公司江苏中创进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24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湖南泽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江苏进取股权。
根据中创环保今年5月底对深交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购江苏企业51%股权,并于2020年9月29日全部转让给子公司江西翔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后,江苏进取纳入祥生环保合并报表。2021年,江苏进取净利润同比实现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江苏进取各项生产条件趋于稳定,金属锌价格大幅上涨。公司在计算翔盛环保2020年、2021年的业绩承诺时,未剔除江苏进取业绩。
深交所要求中创环保单独列示2020年公司收购、转让江苏企业股权时江苏企业的主要财务指标、业务发展、股权结构、出资情况,以及相关股权估值和定价的依据和合理性。同时要求公司补充说明江苏进取纳入翔盛环保合并报表后业绩爆发式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业绩是否真实,截至目前各项应收款项的支付情况,是否存在逾期情况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上市公司是否利用江苏进取向翔盛环保业绩承诺人变相输送利益或放宽业绩承诺考核。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结合上述回答、江苏企业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各种影响因素的变化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前期支持江苏企业拓展金属冶炼业务,在经营趋于稳定、业绩实现大幅增长后短期内出售全部股份的原因及合理性,前后决策逻辑是否存在矛盾,是否存在其他关于江苏企业股份收购、转让的约定和安排,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声明:本网转发此文章,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消费建议。文章事实如有疑问,请与有关方核实,文章观点非本网观点,仅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