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5月27日起,增加兰州市等8个城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
即日起,兰州市户籍居民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向全市10个出入境网点的人工窗口和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
兰州公安提醒,“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期限不超过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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