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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现场检查、整改……私募业监管加强

文章来源:证券之星   阅读量:6801   发布时间:2024-08-31 16:48   阅读量:11633   

券商中国记者从业内获悉,近日,多地证监局下发通知,要求辖区内私募进行相关自查。此外,监管部门对于私募的现场检查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有业内人士指出,私募业强化监管已是大势所趋,在“扶优限劣”的导向下,一批存在问题的中小私募将会加速出清。

多地监管部门要求私募自查

8月26日,四川证监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报送自查工作,要求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据实填写并上传《信息报送自查情况表》。对于表中所列信息与中基协登记信息不一致的,四川证监局要求机构在填表时注明计划整改时间,最晚整改时限不得晚于10月31日。

同样在8月21日,江苏证监局下发通知,宣布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自查。江苏证监局在通知中称,经排查,发现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以下异常情况:工商与中基协登记的机构名称不一致;(二)工商与中基协登记的法人代表人不一致;(三)工商与中基协登记的出资人名称不一致;(四)专职员工人数不足5人;(五)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职务空缺;(六)合规风控负责人职务空缺。江苏证监局要求私募管理人及时开展合规自查,认真填写《合规自查表》和《公司情况说明》,并及时上报。

而在更早的8月9日,中基协发送《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协会履行信息变更报送手续的提示》,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以下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协会履行变更手续:名称、经营范围、资本金、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等基本信息;(二)股东、合伙人、关联方;(三)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普通合伙人。中基协要求各机构做好自查,如发现相关事项已变更但尚未向协会提交变更申请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协会履行信息变更报送手续。

除了要求自查,监管部门还在持续加强对于相关私募的现场检查工作。有私募人士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监管在该私募现场检查时,主要检查了投资交易方面的情况,特别是交易决策流程和关联交易等问题,另外还对投资者信息披露问题进行了检查。“如果是常规现场检查,监管是为了帮助私募‘体检’,协助其更合规经营。”

私募业加速出清

私募业强化监管已是大势所趋,在这样的背景下,行业正在加速出清。

据中基协网站信息,截至8月30日,今年共有94家私募在协会完成登记,较去年同期锐减超过七成,其中新登记证券类私募仅有32家。今年来已注销私募1198家,其中证券类私募、股权类私募分别有386家、770家。在注销类型上,协会注销、主动注销、12个月无在管注销的分别有359家、702家、127家。仅8月2日当天,就有170家私募管理人被注销,注销类型均为“协会注销”。

在业内人士看来,“伪私募”“乱私募”的加速出清,有助于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私募机构将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提高合规风控水平。

中基协公布的7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产品备案月报显示,截至2024年7月末,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共有20732家,管理基金数量150543只,管理基金规模19.69万亿元。其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8186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12316家;私募资产配置类基金管理人8家;其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222家。

校对:冉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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